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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出口退税国际税收免税办理税局大全


广州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广州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广州税务局,收录了广州各税务分局能办理出口退税,国际税收等相关税局电话号码,上班时间,职能以及办公地址信息大全,目前总共收录了67个广州能办理出口退税的税务局服务厅分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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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出口退税国际税收免税办理税局详细数据列表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西华苑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荔湾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国际税收、清税注销、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81290290
办公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西华路98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港丰大厦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荔湾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国际税收、清税注销、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81078755
办公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西华路284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服务专区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荔湾区自然人个人所得税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业务范围:办理自然人个人所得税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业务。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81078755
办公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西华路284号东塔二楼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驻房产交易登记所办税服务点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荔湾区房产交易涉税事项、同城通办的房产交易涉税事项。 业务范围:房产交易申报征收、发票、房产交易退税、税费减免受理。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星期六(上午9: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20-81503276
办公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330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浣花西路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荔湾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国际税收、清税注销、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81512383
办公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浣花西路1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交易广场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越秀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国际税收、清税注销、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32273066
办公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交易广场二楼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五羊新城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越秀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国际税收、清税注销、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81231515
办公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23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服务专区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越秀区自然人个人所得税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业务范围:办理自然人个人所得税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业务。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32273066
办公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交易广场四楼408室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东风西路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越秀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国际税收、清税注销、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上班时间 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81231368
办公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52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海珠区税务局广州大道南917号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海珠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国际税收、清税注销、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84209600
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917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海珠区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服务专区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海珠区自然人个人所得税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业务范围:办理自然人个人所得税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业务。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84209600
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大道南85号一楼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海珠区税务局广州大道南123号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海珠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国际税收、清税注销、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84209600
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123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天园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天河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清税注销、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85522219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路113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龙洞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天河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清税注销、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85522219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龙洞东园一横路1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服务专区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天河区自然人个人所得税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业务范围:办理自然人个人所得税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业务。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日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85522219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棠石路8号海景大厦一楼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科韵路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天河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国际税收、清税注销、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85522219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16号D栋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珠江新城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天河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国际税收、清税注销、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85522219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59号保利大厦西塔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阁屏大厦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白云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国际税收、清税注销、房产交易(不含存量房交易)、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36550205
办公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685号阁屏大厦2楼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钟落潭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白云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国际税收、清税注销、房产交易(不含存量房交易)、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36550205
办公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竹料大道东72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江高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白云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国际税收、清税注销、房产交易(不含存量房交易)、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36550205
办公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夏花三路483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机场路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白云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国际税收、清税注销、房产交易(不含存量房交易)、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36550205
办公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618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服务专区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白云区自然人个人所得税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业务范围:办理自然人个人所得税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业务。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36550205
办公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鹤龙六路15号一楼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石井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白云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国际税收、清税注销、房产交易(不含存量房交易)、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36550205
办公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兆丰路80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太和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白云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国际税收、清税注销、房产交易(不含存量房交易)、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36550205
办公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大丰埔路10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开发区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服务专区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黄埔(开发)区自然人个人所得税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业务范围:办理自然人个人所得税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业务。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82384157
办公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260号丰乐大厦二楼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开发区税务局)联和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黄埔(开发)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清税注销、房产交易、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82115982
办公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彩频路9号软件园首层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开发区税务局)开创大道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黄埔(开发)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全国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国际税收、清税注销、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上班时间 疫期防控期间,暂停对外服务。
电话号码 020-82088227
办公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652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开发区税务局)萝岗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黄埔(开发)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清税注销、房产交易、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32294152
办公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B栋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开发区税务局)丰乐北路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黄埔(开发)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国际税收、清税注销、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82482773
办公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丰乐北路150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开发区税务局)九龙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黄埔(开发)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清税注销、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82879111
办公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镇龙大道75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开发区税务局)创业路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黄埔(开发)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清税注销、房产交易、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82027771
办公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创业路19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服务专区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番禺区自然人个人所得税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业务范围:办理自然人个人所得税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业务。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 34830890、020-34622392
办公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沙湾大道7号一楼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朝阳东路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番禺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不含申报)、国际税收、清税注销、房产交易、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34781211;020-34622392
办公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朝阳东路483号(大石街富山北路与朝阳东路交叉口东北100米)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亚运大道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番禺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退(免)税(不含申报)、国际税收、清税注销、房产交易(个人非住宅类存量房交易)、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34809930;020-34622392
办公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亚运大道550号番禺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东环路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番禺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国际税收、清税注销、车购税办理、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84666132;020-34622392
办公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东环路455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税务局狮岭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花都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房产交易(不含存量房交易业务)、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国际税收、清税注销、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防伪税控设备发行、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35560138
办公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尚洁路3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税务局迎宾大道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花都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国际税收、清税注销、车购税办理、房产交易(仅办理增量房契税业务以及近亲交易、房屋析产、房屋赠与、司法拍卖、法院判决、拆迁减免、退税、公司减免税等特殊存量房业务)、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防伪税控设备发行、个人所得税业务。个税年度汇算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税年度汇算事项。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35560138
办公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97号亚美大厦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税务局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花都区存量房交易业务涉税费事项。(但有关近亲交易、房屋析产、房屋赠与、司法拍卖、法院判决、拆迁减免、退税、公司减免税等特殊存量房业务需在花都区迎宾大道办税服务厅办理)。 业务范围:房产交易(办理除近亲交易、房屋析产、房屋赠与、司法拍卖、法院判决、拆迁减免、退税、公司减免税等特殊业务外的存量房交易业务)。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20-35560138
办公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5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税务局花东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花都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房产交易(不含存量房交易业务)、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国际税收、清税注销、非税业务、防伪税控设备发行、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35560138
办公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朝富一街一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税务局天贵路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花都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申报、房产交易(不含存量房交易业务)、证明办理、国际税收、清税注销、非税业务、防伪税控设备发行、发票真伪鉴定、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35560138
办公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106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服务专区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花都区自然人个人所得税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业务范围:办理自然人个人所得税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业务。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35560138
办公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97号三楼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税务局花山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花都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房产交易(不含存量房交易业务)、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国际税收、清税注销、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防伪税控设备发行、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35560138
办公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花山路41号
分局名称 广州空港经济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点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花都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 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不含前台发票发售和前台发票)、申报纳税、房产交易(不含存量房交易业务)、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国际税收、清税注销、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
上班时间 1.疫情防控期间对外服务。防疫值班电话:020-35560138。 2.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20-35560138
办公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清塘路广州空港中心绿港三街4号首层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税务局炭步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花都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房产交易(不含存量房交易业务)、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国际税收、清税注销、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防伪税控设备发行、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35560138
办公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园华路9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南沙开发区税务局横沥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南沙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国际税收、清税注销、房产交易、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39012366
办公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新兴路76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开发区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服务专区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南沙开发区自然人个人所得税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业务范围:办理自然人个人所得税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业务。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39012366
办公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吉祥东路3号二楼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南沙开发区税务局海滨路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南沙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全国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国际税收、清税注销、车购税办理、房产交易、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39012366
办公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3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南沙开发区税务局东涌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南沙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国际税收、清税注销、房产交易、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39012366
办公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东兴三路164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南沙开发区税务局大岗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南沙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国际税收、清税注销、房产交易、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39012366
办公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环镇西路21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服务专区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从化区自然人个人所得税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业务范围:办理自然人个人所得税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业务。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87922353
办公地址 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开源路24号三楼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鳌头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从化区纳税人各种涉管辖范围:负责从化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国际税收、清税注销、房产交易、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87922353
办公地址 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新城西路66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街口河滨南路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从化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国际税收、清税注销、房产交易、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87922353
办公地址 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南路114-116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太平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从化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国际税收、清税注销、房产交易、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87922353
办公地址 广州市从化区太平经济技术开发区回归路1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良口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从化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国际税收、清税注销、房产交易、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87922353
办公地址 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新岭街9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温泉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从化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国际税收、清税注销、房产交易、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87922353
办公地址 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温泉大道836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街口开源路办服务税厅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从化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国际税收、清税注销、车购税办理、房产交易、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87922353
办公地址 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开源路24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增城区税务局荔新路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增城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全国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国际税收、清税注销、房产交易(不含存量房交易)、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82628229
办公地址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荔新十三路43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增城区税务局新墩路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增城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全国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国际税收、清税注销、房产交易(不含存量房交易)、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82628229
办公地址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新墩路17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增城区税务局文政路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增城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全国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国际税收、清税注销、房产交易(不含存量房交易)、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82628229
办公地址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文政路106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增城区税务局香山大道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增城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全国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国际税收、清税注销、车购税办理、房产交易(不含存量房交易)、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82628229
办公地址 广州市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香山大道10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增城区税务局荔乡路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增城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全国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国际税收、清税注销、房产交易(不含存量房交易)、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82628229
办公地址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乡路10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增城区税务局景观大道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增城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全国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国际税收、清税注销、车购税办理、房产交易(不含存量房交易)、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20-82628229
办公地址 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增城区税务局仙村大道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增城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全国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国际税收、清税注销、房产交易(不含存量房交易)、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82628229
办公地址 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仙村大道136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增城区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服务专区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增城区自然人个人所得税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业务范围:办理自然人个人所得税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业务。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82628229
办公地址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健生西路42号二楼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服务专区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广州金融保险企业、南海东部海洋石油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其他特定企业的自然人个人所得税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具体征管范围以实际经管名单为准)。 业务范围:办理自然人个人所得税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业务。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83637400
办公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24号一楼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吉祥路个性化办税服务专区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广州金融保险企业、南海东部海洋石油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其他特定企业的各种涉税费事项。 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国际税收、出口(免)退税、清税注销、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电话号码 020-83637400
办公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46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管辖范围:负责管辖企业各种涉税费事项。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管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清税注销、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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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出口退税申请流程

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
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
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广州出口退税条件

(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广州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之所以必须具备这一条件,是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原则。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对在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给予退(免)税。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广州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赠的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故按照现行规定不能退(免)税。
(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按照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是已收外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
国家规定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必须要同时具备以上4个条件。广州生产企业(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下同)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增加一个条件,即申请退(免)税的货物必须是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才能办理退(免)税。

广州申请出口退税资料

1、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一式5份);
2、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3、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4、出口商品销售发票;
5、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
6、出口退税货物进货凭证申报明细表;
7、出口退税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
8、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结果通知书及清单;

广州出口退税范围

(一)下列企业出口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货物可办理出口退(免)税,除另有规定外,给予免税并退税:

l、有出口经营权的内(外)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2、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后直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
3、生产企业(无进出口权)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4、保税区内企业从区外有进出口权的企业购进直接出口或加工后再出口的货物;
5、下列特定企业(不限于是否有出口经营权)出口的货物;
(1)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
(2)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
(3)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
(4)企业在广州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
(5)援外企业利用中国政府的援外优惠贷款和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方式下出口的货物;
(6)外商投资企业特定投资项目采购的部分国产设备;
(7)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国外政府贷款,采用国际招标方式,由国内企业中标销售的机电产品;
(8)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企业的出境设备、原材料及散件;
(9)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外交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官员购买的中国产物品。
以上“出口”是指报关离境,退(免)税是指退(免)增值税、消费税,对无进出口权的商贸公司,借权、挂靠企业不予退(免)税。上述“除另有规定外”是指出口的货物属于税法列举规定的免税货物或限制、禁止出口的货物。

(二)一般退免税货物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2、必须报关离境,对出口到出口加工区货物也视同报关离境;
3、必须在财务上做销售;
4、必须收汇并已核销。

(三)下列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1、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即原材料进口免税,加工自制的货物出口不退税;
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内销免税,出口也免税;
3、出口卷烟:有出口卷烟,在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环节不办理退税。其他非计划内出口的卷烟照章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一律不退税;
4、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工厂生产或军需部门调拨的货物免税。
5、国家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中享受免税的货物,如饲料、农药等货物出口不予退税。
6、一般物资援助项下实行实报实销结算的援外出口货物;

(四)下列企业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外,给予免税,但不予退税

1、属于生产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2、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货物出口,免税但不予退税。但对下列出口货物考虑其占出口比重较大及其生产、采购的特殊因素,特准退税:
抽纱、工艺品、香料油、山货、草柳竹藤制品、渔网渔具、松香、五倍子、生漆、鬃尾、山羊板皮、纸制品。
3、外贸企业直接购进国家规定的免税货物(包括免税农产品)出口的,免税但不予退税。
4、外贸企业自非生产企业、非市县外贸企业、非农业产品收购单位、非基层供销社和非成机电设备供应公司收购出口的货物。

(五)除经批准属于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以外,下列出口货物不免税也不退税:

1、一般物资援助项下实行承包结算制的援外出口货物;
2、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包括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电解铜除外)白金等;
3、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非自产货物。
国家规定不予退税的出口货物,应按照出口货物取得的销售收入征收增值税。

(六)贸易方式与出口退(免)税

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的贸易方式主要有一般贸易、进料加工、易货贸易、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样加工)补偿贸易(现已取消),对一般贸易、进料加工、易货贸易、补偿贸易可以按规定办理退(免)税,易货贸易与补偿贸易与一般贸易计算方式一致;来料加工免税。有出口经营权的广州内(外)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后直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等,可以申报出口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