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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出口退税国际税收免税办理税局大全


黑河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黑河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黑河税务局,收录了黑河各税务分局能办理出口退税,国际税收等相关税局电话号码,上班时间,职能以及办公地址信息大全,目前总共收录了87个黑河能办理出口退税的税务局服务厅分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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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出口退税国际税收免税办理税局详细数据列表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方正国有重点林区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方正林业局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包括:综合业务、发票业务、简单业务、发票发放业务等
上班时间 工作日(夏: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冬: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延时服务(周六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451-57181910
办公地址 哈尔滨市方正林业局德坤街商业小区3号楼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道里区西六道街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道里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包括:综合业务、发票业务、简单业务、发票发放业务等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延时服务(周六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451-84585843
办公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西六道街7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道里区经纬十道街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道里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包括:综合业务、发票业务、简单业务、发票发放业务等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延时服务(周六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451-84284033
办公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经纬十道街15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南岗区税务局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南岗区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包括:综合业务、发票业务、简单业务、发票发放业务等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延时服务(周六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451-82641531
办公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宣街12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道外区北五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道外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包括:综合业务、发票业务、简单业务、发票发放业务等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延时服务(周六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451-53913406
办公地址 哈尔滨市道外区北五道街118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道外区南马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道外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包括:综合业务、发票业务、简单业务、发票发放业务等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延时服务(周六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451-88337513
办公地址 哈尔滨市道外区南马路91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平房区第一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负责平房区、原经开区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包括:综合业务、发票业务、简单业务、发票发放业务等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延时服务(周六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451-86534900
办公地址 哈尔滨市平房区友协大街副96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平房区第三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负责平房区、原经开区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包括:综合业务、发票业务、简单业务、发票发放业务等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延时服务(周六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451-82280717
办公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75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平房区第二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负责平房区、原经开区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包括:综合业务、发票业务、简单业务、发票发放业务等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延时服务(周六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451-85862070
办公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千山路4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松北区第一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哈尔滨市松北区(高新区)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包括:综合业务、发票业务、简单业务、发票发放业务等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延时服务(周六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451-88105602
办公地址 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62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松北区第二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哈尔滨市松北区(高新区)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包括:综合业务、发票业务、简单业务、发票发放业务等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延时服务(周六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451-87886318
办公地址 哈尔滨市松北区科技二街1111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办公区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香坊区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包括:综合业务、发票业务、简单业务、发票发放业务等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延时服务(周六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451-55656108
办公地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23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香坊区税务局珠江路办公区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香坊区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包括:综合业务、发票业务、简单业务、发票发放业务等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延时服务(周六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451-55640465
办公地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32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呼兰区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呼兰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申报、征收等业务。包括:综合业务、发票业务、简单业务、发票发放业务等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延时服务(周六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451-57380165
办公地址 哈尔滨市呼兰区建设路263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阿城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负责阿城区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包括:综合业务、发票业务、简单业务、发票发放业务等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电话号码 0451-53723246
办公地址 哈尔滨市阿城区上京大道116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双城区办公区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双城区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包括:综合业务、发票业务、简单业务、发票发放业务等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电话号码 0451-53977045
办公地址 哈尔滨市双城区和平大街1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双城区团结办公区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双城区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包括:综合业务、发票业务、简单业务、发票发放业务等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电话号码 0451-53122525
办公地址 哈尔滨市双城区团结大街168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依兰县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依兰县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包括:综合业务、发票业务、简单业务、发票发放业务等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延时服务(周六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451-57235929
办公地址 哈尔滨市依兰县三姓路北段东侧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方正县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方正县辖区内的发票受理。登记类等相关综合业务。包括:综合业务、发票业务、简单业务、发票发放业务等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延时服务(周六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451-57118800
办公地址 哈尔滨市方正县天宝街2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宾县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宾县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工作。包括:综合业务、发票业务、简单业务、发票发放业务等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延时服务(周六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451-57915073
办公地址 哈尔滨市宾县宾州镇西城街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巴彦县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负责巴彦县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包括:综合业务、发票业务、简单业务、发票发放业务等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延时服务(周六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451-57510665
办公地址 巴彦镇迎宾路95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木兰县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木兰县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包括:税收综合业务、发票业务、简单业务、发票发放业务等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延时服务(周六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451-57087521
办公地址 哈尔滨市木兰县木兰镇木兰东大街1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通河县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通河县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包括:综合业务、发票业务、简单业务、发票发放业务等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延时服务(周六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451-57427200
办公地址 哈尔滨市通河县滨江大街1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尚志市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尚志市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包括:综合业务、发票业务、简单业务、发票发放业务等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延时服务(周六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451-53336119
办公地址 尚志市尚志大街362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尚志市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尚志市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包括:综合业务、发票业务、简单业务、发票发放业务等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延时服务(周六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451-53335520
办公地址 尚志市尚志大街233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五常市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五常市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包括:综合业务、发票业务、简单业务、发票发放业务等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延时服务(周六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451-55800774
办公地址 五常市开发大街69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龙沙区的综合业务、发票管理业务、社保费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延时服务(周六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452-6191192
办公地址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卜奎南大街279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富拉尔基区综合业务、发票管理业务、社保费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延时服务(周六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452-6883139
办公地址 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和平路131号
分局名称 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
职能范围 负责梅里斯达斡尔族区的综合业务、发票管理业务、社保费业务、房产交易业务、车购税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延时服务(周六上午9:00-15:00,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425-6564238
办公地址 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友联小区西侧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依安县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依安县的综合业务、发票管理业务、社保费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夏: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延时服务(周六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452-7031912
办公地址 齐齐哈尔市依安县明安路179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泰来县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泰来县的综合业务、发票管理业务、社保费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夏: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延时服务(周六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452-8227740
办公地址 齐齐哈尔市泰来县八一路427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甘南县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甘南县的综合业务、发票管理业务、社保费及非税收入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夏: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延时服务(周六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452-6179153
办公地址 齐齐哈尔市甘南县文明大街50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富裕县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富裕县的综合业务、发票管理业务、社保费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延时服务(周六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452-3137055
办公地址 齐齐哈尔市富裕县中心路36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克山县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克山县的综合业务、发票管理业务、社保费业务、车购税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夏: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延时服务(周六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452-4539602
办公地址 齐齐哈尔市克山县繁华路一段路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克东县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克东县的综合业务、发票管理业务、社保费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夏: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冬: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 延时服务(周六上午8:00-11:30,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452-4325349
办公地址 齐齐哈尔市克东县保安社区10委(飞鹤广场西侧)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讷河市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讷河市的综合业务、发票管理业务、社保费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夏: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延时服务(周六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452-8969724
办公地址 齐齐哈尔市讷河市中心大街35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农垦共青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萝北县共青农场内综合业务、发票业务、简单业务、发票发放业务、出口退税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电话号码 0468-3771260
办公地址 鹤岗市共青农场场直哈萝公路北哈尔滨街1委24栋1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向阳区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鹤岗市向阳区内综合业务、发票业务、简单业务、发票发放业务、出口退税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电话号码 0468-3285048
办公地址 鹤岗市向阳区向阳路48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工农区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鹤岗市工农区内综合业务、发票业务、简单业务、发票发放业务、出口退税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电话号码 0468-3455320
办公地址 鹤岗市工农区昌盛路151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南山区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鹤岗市南山区内综合业务、发票业务、简单业务、发票发放业务、出口退税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电话号码 0468-3127017
办公地址 鹤岗市南山区跃进路7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兴安区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鹤岗市兴安区内综合业务、发票业务、简单业务、发票发放业务、出口退税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电话号码 0468-3621644
办公地址 鹤岗市兴安区兴东路8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东山区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鹤岗市东山区内综合业务、发票业务、简单业务、发票发放业务、出口退税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电话号码 0468-3531018
办公地址 鹤岗市东山区东山路(东山区政府旁)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兴山区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鹤岗市兴山区内综合业务、发票业务、简单业务、发票发放业务、出口退税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电话号码 0468-6116807;0468-3275087
办公地址 鹤岗市兴山区新兴路43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萝北县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萝北县内综合业务、发票业务、简单业务、发票发放业务、出口退税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电话号码 0468-6822591
办公地址 鹤岗市萝北县建设街与宝林路交叉口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绥滨县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绥滨县内综合业务、发票业务、简单业务、发票发放业务、出口退税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电话号码 0468-7867433
办公地址 鹤岗市绥滨县繁荣街45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双鸭山市尖山区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尖山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业务办理,包括综合业务、发票、社保费征收等专项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电话号码 0469-4249776
办公地址 双鸭山市尖山区二马路203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双鸭山市岭东区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岭东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业务办理,包括综合业务、发票、社保费征收等专项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电话号码 0469-4380944
办公地址 双鸭山市岭东区兴东大道492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四方台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业务办理,包括综合业务、发票、社保费征收等专项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电话号码 0469-4340462
办公地址 双鸭山市四方台振兴中路(四方台政府对面)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双鸭山市宝山区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宝山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业务办理,包括综合业务、发票、社保费征收等专项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夏: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冬: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电话号码 0469-6127016
办公地址 双鸭山市宝山区宝一路254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集贤县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集贤县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业务办理,包括综合业务、发票、社保费征收等专项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电话号码 0469-6183391
办公地址 双鸭山市集贤县福利镇友谊街116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友谊县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友谊县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业务办理,包括综合业务、发票、社保费征收等专项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电话号码 0469-5812347
办公地址 双鸭山市友谊县友谊路58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宝清县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宝清县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业务办理,包括综合业务、发票、社保费征收等专项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电话号码 0469-6133031
办公地址 双鸭山市宝清县中央大街361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饶河县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饶河县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业务办理,包括综合业务、发票、社保费征收等专项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电话号码 0469-5624207
办公地址 双鸭山市饶河县通江街23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双鸭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经济技术开发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业务办理,包括综合业务、发票、社保费征收等专项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电话号码 0469-6109045
办公地址 双鸭山市尖山区新兴大街276
分局名称 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
职能范围 负责大庆市的税收、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包括:申报征收、发票管理、非税收入、车辆购置税征收、房地产交易等综合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50)
电话号码 0459-6186176
办公地址 大庆市萨尔图区政西街2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负责全市车辆购置税申报征收,免减税办理,退税审批等相关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电话号码 0459-6635005
办公地址 大庆市萨尔图区晚报大街2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萨尔图区办税厅
职能范围 主要职责负责萨尔图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包括:申报征收、发票管理、社保费、非税收入等综合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50)
电话号码 0459-6107400
办公地址 大庆市萨尔图区卡尔加里路19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龙凤区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龙凤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包括:申报征收、发票管理、社保费、非税收入等综合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电话号码 0459-6201995
办公地址 大庆市龙凤区卧龙路23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让胡路区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让胡路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包括:申报征收、发票管理、社保费、非税收入等综合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延时服务(周六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459-6888309
办公地址 大庆市让胡路区创业大道南段新城街287号(奥林国际公寓西侧)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红岗区税务局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红岗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包括:申报征收、发票管理、社保费、非税收入等综合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50)
电话号码 0459-6788244
办公地址 大庆市红岗区萨大中路南22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大同区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大同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包括:申报征收、发票管理、社保费、非税收入等综合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延时服务(周六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459-6276903
办公地址 大庆市大同区同福路50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肇州县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肇州县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包括:申报征收、发票管理、社保费、非税收入等综合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电话号码 0459-8515126
办公地址 大庆市肇州县油田南路238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肇源县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肇源县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包括:申报征收、发票管理、社保费、非税收入等综合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电话号码 0459-8235123;0459-8242438
办公地址 大庆市肇源县肇源镇郭尔罗斯大街207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林甸县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林甸县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包括:申报征收、发票管理、社保费、非税收入等综合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电话号码 0459-3324451
办公地址 大庆市林甸县大祁街31号(大祁街与南城路交叉口东100米)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杜蒙县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包括:申报征收、发票管理、社保费、非税收入等综合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电话号码 0459-3432794;0459-3400350
办公地址 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泰康镇思歌腾路塔拉街兴运巷8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高新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包括:申报征收、发票管理、社保费、非税收入等综合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电话号码 0459-8899035
办公地址 大庆市高新区新科路1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七台河市桃山区办税厅
职能范围 受理桃山区内综合业务、发票业务、简单业务、发票发放业务等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 延时服务(周六上午9:00-11:30,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464-6165102
办公地址 七台河市桃山区大同街297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东安区办税厅
职能范围 东安区范围内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清税注销、非税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延时服务(周六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453-6291030
办公地址 牡丹江市东安区七星街43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阳明区办税厅
职能范围 受理阳明区内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清税注销、非税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延时服务(周六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453-6292020
办公地址 牡丹江市太平路76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爱民区办税厅
职能范围 受理爱民区内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清税注销、非税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延时服务(周六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453-6513022
办公地址 牡丹江市爱民区天安路298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西安区办税厅
职能范围 受理西安区内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清税注销、非税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延时服务(周六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453-8166051
办公地址 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二条路长安街69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林口县办税厅
职能范围 受理林口县内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清税注销、非税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延时服务(周六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453-5933939
办公地址 牡丹江市林口县林口镇文政大街317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海林市办税厅
职能范围 受理海林市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清税注销、非税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延时服务(周六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453-7330030
办公地址 海林市新华街与海烟路交叉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宁安市税务局办税厅
职能范围 宁安市辖区内: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清税注销、非税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延时服务(周六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453-7699022
办公地址 宁安市古塔东街49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穆棱市办税厅
职能范围 受理穆棱市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清税注销、非税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延时服务(周六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453-3186017
办公地址 穆棱市八面通镇长征路25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呼玛县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呼玛县县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包括:综合业务、发票业务、简单业务、发票发放业务、出口退税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夏: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延时服务(周六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457-3516650
办公地址 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呼玛镇正棋路111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漠河市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漠河市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包括:综合业务、发票业务、发票发放业务、出口退税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夏: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延时服务(周六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457-2883511
办公地址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西林吉镇金沟街1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加格达奇区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包括:综合业务、发票业务、发票发放业务、出口退税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夏: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延时服务(周六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457-2140526
办公地址 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人民路358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松岭区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包括:综合业务、发票业务、简单业务、发票发放业务、出口退税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夏: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延时服务(周六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457-3322886
办公地址 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松岭大街58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新林区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包括:综合业务、发票业务、简单业务、发票发放业务、出口退税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夏: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延时服务(周六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457-3189337
办公地址 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人民路73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呼中区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包括:综合业务、发票业务、简单业务、发票发放业务、出口退税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夏: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延时服务(周六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457-3432396
办公地址 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呼中镇中心大街80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镜泊湖风景区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镜泊湖风景区内的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清税注销、非税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延时服务(周六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453-6983926
办公地址 牡丹江市镜泊湖景区内环东路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绥芬河综合保税区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绥芬河综合保税区内的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清税注销、非税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延时服务(周六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453-3980477
办公地址 绥芬河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办公楼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经济开发区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经济开发区区域内的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清税注销、非税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延时服务(周六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453-5797089
办公地址 牡丹江市东安区江南新区率宾路123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绥芬河市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绥芬河市内的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清税注销、非税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延时服务(周六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453-3961080
办公地址 绥芬河市新兴街60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东宁市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东宁市区域内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清税注销、非税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延时服务(周六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453-3630097
办公地址 东宁镇中华路108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塔河县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塔河县县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包括:综合业务、发票业务、发票发放业务、出口退税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夏: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延时服务(周六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457-3664482
办公地址 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塔河镇中央大街6号

黑河出口退税申请流程

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
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
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黑河出口退税条件

(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黑河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之所以必须具备这一条件,是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原则。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对在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给予退(免)税。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黑河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赠的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故按照现行规定不能退(免)税。
(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按照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是已收外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
国家规定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必须要同时具备以上4个条件。黑河生产企业(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下同)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增加一个条件,即申请退(免)税的货物必须是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才能办理退(免)税。

黑河申请出口退税资料

1、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一式5份);
2、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3、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4、出口商品销售发票;
5、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
6、出口退税货物进货凭证申报明细表;
7、出口退税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
8、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结果通知书及清单;

黑河出口退税范围

(一)下列企业出口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货物可办理出口退(免)税,除另有规定外,给予免税并退税:

l、有出口经营权的内(外)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2、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后直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
3、生产企业(无进出口权)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4、保税区内企业从区外有进出口权的企业购进直接出口或加工后再出口的货物;
5、下列特定企业(不限于是否有出口经营权)出口的货物;
(1)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
(2)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
(3)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
(4)企业在黑河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
(5)援外企业利用中国政府的援外优惠贷款和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方式下出口的货物;
(6)外商投资企业特定投资项目采购的部分国产设备;
(7)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国外政府贷款,采用国际招标方式,由国内企业中标销售的机电产品;
(8)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企业的出境设备、原材料及散件;
(9)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外交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官员购买的中国产物品。
以上“出口”是指报关离境,退(免)税是指退(免)增值税、消费税,对无进出口权的商贸公司,借权、挂靠企业不予退(免)税。上述“除另有规定外”是指出口的货物属于税法列举规定的免税货物或限制、禁止出口的货物。

(二)一般退免税货物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2、必须报关离境,对出口到出口加工区货物也视同报关离境;
3、必须在财务上做销售;
4、必须收汇并已核销。

(三)下列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1、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即原材料进口免税,加工自制的货物出口不退税;
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内销免税,出口也免税;
3、出口卷烟:有出口卷烟,在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环节不办理退税。其他非计划内出口的卷烟照章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一律不退税;
4、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工厂生产或军需部门调拨的货物免税。
5、国家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中享受免税的货物,如饲料、农药等货物出口不予退税。
6、一般物资援助项下实行实报实销结算的援外出口货物;

(四)下列企业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外,给予免税,但不予退税

1、属于生产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2、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货物出口,免税但不予退税。但对下列出口货物考虑其占出口比重较大及其生产、采购的特殊因素,特准退税:
抽纱、工艺品、香料油、山货、草柳竹藤制品、渔网渔具、松香、五倍子、生漆、鬃尾、山羊板皮、纸制品。
3、外贸企业直接购进国家规定的免税货物(包括免税农产品)出口的,免税但不予退税。
4、外贸企业自非生产企业、非市县外贸企业、非农业产品收购单位、非基层供销社和非成机电设备供应公司收购出口的货物。

(五)除经批准属于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以外,下列出口货物不免税也不退税:

1、一般物资援助项下实行承包结算制的援外出口货物;
2、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包括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电解铜除外)白金等;
3、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非自产货物。
国家规定不予退税的出口货物,应按照出口货物取得的销售收入征收增值税。

(六)贸易方式与出口退(免)税

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的贸易方式主要有一般贸易、进料加工、易货贸易、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样加工)补偿贸易(现已取消),对一般贸易、进料加工、易货贸易、补偿贸易可以按规定办理退(免)税,易货贸易与补偿贸易与一般贸易计算方式一致;来料加工免税。有出口经营权的黑河内(外)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后直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等,可以申报出口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