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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出口退税国际税收免税办理税局大全


常德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常德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常德税务局,收录了常德各税务分局能办理出口退税,国际税收等相关税局电话号码,上班时间,职能以及办公地址信息大全,目前总共收录了38个常德能办理出口退税的税务局服务厅分局信息。

你可以参考常德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指南: http://www.gongjiao160.com/shuiwu/ws_hunan_changde.html 找到常德电子税务局进行更详细 出口退税政策相关知识学习和最新动态,或者致电全国统一税局电话 12336 进行税务咨询,当找不到当前服务大厅分局的话这个电话号码是万能的,或者用当前地区 0736-12366 询问。

常德出口退税国际税收免税办理税局详细数据列表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二厅)
职能范围 综合服务、实名认证、出口退税、绿色通道、新办纳税人
上班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2:30-5:30(夏季) 2:00-5:00(冬季)
电话号码 0736-7301669
办公地址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山大道510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一厅)
职能范围 综合服务、实名认证、出口退税、绿色通道、车辆购置税、新办纳税人
上班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2:30-5:30(夏季) 2:00-5:00(冬季)
电话号码 0736-7712366
办公地址 常德市经开区德山大道411号
分局名称 原武陵区地方税务局柳叶大道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综合服务 发票 实名办税
上班时间 9:00-12:00 13:00-17:00
电话号码 0736-7710622
办公地址 湖南省常德市柳叶大道2599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武陵区税务局皂果路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综合服务 发票 实名办税
上班时间 9:00-12:00 13:00—17:00
电话号码 0736-7236019
办公地址 湖南省常德市皂果北路1100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武陵区税务局武陵大道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综合服务 发票 实名办税
上班时间 9:00-12:00;13:00-17:00
电话号码 0736-7714368
办公地址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大道493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武陵区税务局驻常德市政务中心窗口
职能范围 综合服务(车辆购置税和出口退税除外)
上班时间 9:00-12:00 13:00-17:00
电话号码 0736-7258330
办公地址 湖南省常德市人民中路607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鼎城区税务局鼎城路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综合办税服务
上班时间 8:00-12:00 14:30-17:30 (夏季15:00—18:00)
电话号码 0736-7389471
办公地址 常德市鼎城区武陵镇鼎城路779号
分局名称 原常德市鼎城区国家税务局灌溪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室
职能范围 综合服务
上班时间 8:00-12:00 14:30-17:30 (夏季15:00—18:00)
电话号码 0736-7528627
办公地址 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联大道与239乡道交叉口西南150米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安乡县税务局南安路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综合服务、实名认证
上班时间 8:00-12:00 14:30-17:30 (夏季15:00—18:00)
电话号码 0736-4330010
办公地址 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深柳镇南安路357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安乡县税务局和平路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综合服务
上班时间 8:00-12:00 14:30-17:30 (夏季15:00—18:00)
电话号码 0736-4327975
办公地址 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深柳镇和平路
分局名称 原汉寿县国家税务局蒋家嘴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室
职能范围 综合业务
上班时间 8:00-12:00 14:30-17:30 15:00-18:00(夏季)
电话号码 0736-2875086
办公地址 湖南省汉寿县蒋家嘴人民路派出所旁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汉寿县税务局太子庙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室
职能范围 综合业务
上班时间 8:00-12:00 14:30-17:30 15:00-18:00(夏季)
电话号码 0736-2744348
办公地址 湖南省汉寿县319国道(太子庙镇政府斜对面)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汉寿县税务局辰阳路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综合业务 车购税申报
上班时间 9:00-12:00 13:00-17:00
电话号码 0736-2869523
办公地址 常德市汉寿县龙阳镇辰阳中路367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汉寿县税务局龙阳路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综合业务 车购税申报
上班时间 9:00-12:00 13:00-17:00
电话号码 0736-2887827
办公地址 常德市汉寿县龙阳镇龙阳中路426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澧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综合办税服务
上班时间 9:00-12:00; 13:00-17:00 (夏季13:30-15:30)
电话号码 0736-3412366
办公地址 澧县澧阳街道办事处澧浦北路(澧县政务中心南300米,嘉和上都1楼)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澧县税务局大堰垱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室
职能范围 综合业务(除出口退税业务和车购税业务外)
上班时间 8:00-12:00; 14:00-17:30 (夏季15:00-18:00)
电话号码 0736-3415886
办公地址 澧县大堰垱镇西街居委会201号
分局名称 原澧县国家税务局小渡口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室
职能范围 综合业务(除出口退税业务和车购税业务外)
上班时间 8:00-12:00 ;14:00-17:30 (夏季15:00-18:00)
电话号码 0736-3612393
办公地址 澧县小渡口镇小渡口居委会红湖路
分局名称 原澧县国家税务局甘溪滩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室
职能范围 综合业务(除出口退税业务和车购税业务外)
上班时间 8:00-12:00; 14:00-17:30 (夏季15:00-18:00)
电话号码 0736-3712838
办公地址 澧县甘溪滩镇精华寺居委会精华西路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临澧县税务局安福镇兴隆街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综合业务
上班时间 8:00-12:00 14:30-17:30 15:00-18:00(夏季)
电话号码 0736-5831192
办公地址 常德市临澧县安福镇兴隆街33号
分局名称 原临澧县国家税务局新安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室
职能范围 综合业务
上班时间 8:00-12:00 14:30-17:30 15:00-18:00(夏季)
电话号码 0736-5655275
办公地址 临澧县新安镇铁新北路
分局名称 原临澧县地方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室
职能范围 综合业务
上班时间 8:00-12:00 14:30-17:30 15:00-18:00(夏季)
电话号码 0736-5689098
办公地址 临澧县新安镇铁新南路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临澧县税务局安福镇朝阳街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综合业务、车辆购置税、出口退税
上班时间 8:00-12:00 14:30-17:30 15:00-18:00(夏季)
电话号码 0736-5824416
办公地址 临澧县安福镇朝阳西街120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临澧县税务局合口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室
职能范围 综合业务
上班时间 8:00-12:00 14:30-17:30 15:00-18:00(夏季)
电话号码 0736-5649366
办公地址 临澧县合口镇腾飞路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桃源县税务局桃花大道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综合业务、车辆购置税、出口退税
上班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季) 2:30-5:30(冬季)
电话号码 0736-6619869
办公地址 常德市桃源县桃花大道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桃源县税务局漆河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室
职能范围 综合业务、二手房交易
上班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季) 2:30-5:30(冬季)
电话号码 0736-6654592
办公地址 桃源县漆河镇仙鹤中路17号
分局名称 原桃源县国家税务局陬市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室
职能范围 综合业务、二手房交易
上班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季) 2:30-5:30(冬季)
电话号码 0736-6642895
办公地址 桃源县陬市镇上街010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桃源县税务局漳江南路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综合服务
上班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季) 2:30-5:30(冬季)
电话号码 0736-6677777
办公地址 桃源县浔阳街道漳江南路155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石门县税务局梯云路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综合办税服务
上班时间 9:00-12:00;13:00-17:00
电话号码 0736-5158550
办公地址 石门县梯云东路和北厢街的交叉口附近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石门县税务局永兴路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综合服务 发票 实名办税
上班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电话号码 0736-5157345
办公地址 石门县永兴大道世纪豪庭对面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石门县税务局壶瓶山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室
职能范围 综合服务 发票 实名办税
上班时间 8:00-12:00 15:00-18:00
电话号码 0736-5422443
办公地址 石门县壶瓶山镇303省道附近
分局名称 原石门县国家税务局皂市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室
职能范围 综合服务 发票 实名办税
上班时间 8:30-12:00 13:30-17:00
电话号码 0736-5300389
办公地址 石门县皂市镇中心幼儿园附近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津市市税务局银苑路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综合服务 车辆购置税
上班时间 8:00-12:00 14:30-17:30 15:00-18:00(夏季)
电话号码 0736-4234727
办公地址 湖南省常德市津市市银苑路1170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津市市税务局凤凰路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综合服务
上班时间 8:00-12:00 14:30-17:30 15:00-18:00(夏季)
电话号码 0736-4229515
办公地址 湖南省常德市津市市凤凰路298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武陵区税务局驻柳叶湖政务中心窗口
职能范围 综合服务(车辆购置税和出口退税除外)
上班时间 9:00-12:00 13:00-17:00
电话号码 0736-2797123
办公地址 湖南省常德市柳叶大道6号
分局名称 原桃源县国家税务局桃花源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室
职能范围 综合业务
上班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季) 2:30-5:30(冬季)
电话号码 0736-6822396
办公地址 桃花源旅游管理区武陵路西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鼎城区税务局桃花源路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综合服务
上班时间 8:00-12:00 14:30-17:30 (夏季15:00—18:00)
电话号码 0736-7382897
办公地址 常德市鼎城区武陵镇桃花源路G319
分局名称 原汉寿县国家税务局西湖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室
职能范围 综合业务
上班时间 9:00-12:00 13:30-17:00
电话号码 0736-2822369
办公地址 西湖管理区教育路211号
分局名称 原常德市鼎城区国家税务局西洞庭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室
职能范围 综合服务、二手房业务
上班时间 上午 8.00-12.00 下午2.30-5.30 夏季3.00-6.00
电话号码 0736-7508585
办公地址 湖南省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迎丰北路

常德出口退税申请流程

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
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
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常德出口退税条件

(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常德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之所以必须具备这一条件,是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原则。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对在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给予退(免)税。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常德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赠的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故按照现行规定不能退(免)税。
(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按照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是已收外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
国家规定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必须要同时具备以上4个条件。常德生产企业(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下同)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增加一个条件,即申请退(免)税的货物必须是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才能办理退(免)税。

常德申请出口退税资料

1、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一式5份);
2、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3、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4、出口商品销售发票;
5、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
6、出口退税货物进货凭证申报明细表;
7、出口退税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
8、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结果通知书及清单;

常德出口退税范围

(一)下列企业出口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货物可办理出口退(免)税,除另有规定外,给予免税并退税:

l、有出口经营权的内(外)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2、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后直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
3、生产企业(无进出口权)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4、保税区内企业从区外有进出口权的企业购进直接出口或加工后再出口的货物;
5、下列特定企业(不限于是否有出口经营权)出口的货物;
(1)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
(2)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
(3)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
(4)企业在常德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
(5)援外企业利用中国政府的援外优惠贷款和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方式下出口的货物;
(6)外商投资企业特定投资项目采购的部分国产设备;
(7)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国外政府贷款,采用国际招标方式,由国内企业中标销售的机电产品;
(8)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企业的出境设备、原材料及散件;
(9)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外交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官员购买的中国产物品。
以上“出口”是指报关离境,退(免)税是指退(免)增值税、消费税,对无进出口权的商贸公司,借权、挂靠企业不予退(免)税。上述“除另有规定外”是指出口的货物属于税法列举规定的免税货物或限制、禁止出口的货物。

(二)一般退免税货物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2、必须报关离境,对出口到出口加工区货物也视同报关离境;
3、必须在财务上做销售;
4、必须收汇并已核销。

(三)下列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1、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即原材料进口免税,加工自制的货物出口不退税;
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内销免税,出口也免税;
3、出口卷烟:有出口卷烟,在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环节不办理退税。其他非计划内出口的卷烟照章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一律不退税;
4、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工厂生产或军需部门调拨的货物免税。
5、国家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中享受免税的货物,如饲料、农药等货物出口不予退税。
6、一般物资援助项下实行实报实销结算的援外出口货物;

(四)下列企业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外,给予免税,但不予退税

1、属于生产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2、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货物出口,免税但不予退税。但对下列出口货物考虑其占出口比重较大及其生产、采购的特殊因素,特准退税:
抽纱、工艺品、香料油、山货、草柳竹藤制品、渔网渔具、松香、五倍子、生漆、鬃尾、山羊板皮、纸制品。
3、外贸企业直接购进国家规定的免税货物(包括免税农产品)出口的,免税但不予退税。
4、外贸企业自非生产企业、非市县外贸企业、非农业产品收购单位、非基层供销社和非成机电设备供应公司收购出口的货物。

(五)除经批准属于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以外,下列出口货物不免税也不退税:

1、一般物资援助项下实行承包结算制的援外出口货物;
2、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包括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电解铜除外)白金等;
3、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非自产货物。
国家规定不予退税的出口货物,应按照出口货物取得的销售收入征收增值税。

(六)贸易方式与出口退(免)税

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的贸易方式主要有一般贸易、进料加工、易货贸易、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样加工)补偿贸易(现已取消),对一般贸易、进料加工、易货贸易、补偿贸易可以按规定办理退(免)税,易货贸易与补偿贸易与一般贸易计算方式一致;来料加工免税。有出口经营权的常德内(外)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后直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等,可以申报出口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