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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出口退税国际税收免税办理税局大全


瓦房店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瓦房店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瓦房店税务局,收录了瓦房店各税务分局能办理出口退税,国际税收等相关税局电话号码,上班时间,职能以及办公地址信息大全,目前总共收录了72个瓦房店能办理出口退税的税务局服务厅分局信息。

你可以参考瓦房店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指南: http://www.gongjiao160.com/shuiwu/ws_liaoning_wafangdian.html 找到瓦房店电子税务局进行更详细 出口退税政策相关知识学习和最新动态,或者致电全国统一税局电话 12336 进行税务咨询,当找不到当前服务大厅分局的话这个电话号码是万能的,或者用当前地区 024-12366 询问。

瓦房店出口退税国际税收免税办理税局详细数据列表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职能范围 负责沈阳自贸区各类纳税人的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综合服务、票证管理工作;负责沈阳自贸区新办企业的“套餐式”服务;负责处理电子税务局受理、办理工作;负责落实全省通办、全市通办事项;负责接受纳税人现场咨询,在办税服务厅开展税法宣传工作。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电话号码 024-83777728
办公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109号A座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第二税务分局车购办税大厅
职能范围 沈阳市车辆购置税业务,包括新车征税、免税、退税等相关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电话号码 024-81573348
办公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五爱街75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大东区税务局第三税务所
职能范围 管辖大东区范围内各综合市场及沈阳共达小商品大世界、沈阳龙之梦雅仕茶城、萃华珠宝城、水果批发市场等涉税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电话号码 024-88129902
办公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东顺城街63-3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皇姑区税务局税源管理二科
职能范围 负责辖区内出口退税、金融保险企业、年纳税额50万以上重点税源企业集中管理和风险应对工作。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7:00)
电话号码 024-86277822
办公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华山路20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的税务登记、报验登记、税种登记、资格认(核)定、申报方式确认;负责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和发票管理工作;负责金税发行、报税稽核、数据比对;负责各种事项备案管理、文书资料管理工作;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受理行政许可、纳税咨询等工作。
上班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电话号码 0411-12366
办公地址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北四街200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中山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的税务登记、报验登记、税种登记、资格认(核)定、申报方式确认;负责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和发票管理工作;负责金税发行、报税稽核、数据比对;负责各种事项备案管理、文书资料管理工作;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受理行政许可、纳税咨询等工作。
上班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电话号码 0411-12366
办公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七星街97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税源管理三科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董家沟街道、董家沟街道(小窑湾国际商务区)涉税和缴费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电话号码 0411-88015258
办公地址 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河东路157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湾里税务所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湾里街道、双D港产业区、出口加工区B区、董家沟街道(出口加工区B区)、董家沟街道(双D港产业区)、马桥子街道(双D港产业区)、湾里街道(出口加工区B区)湾里街道(双D港产业区)涉税和缴费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电话号码 0411-88015148
办公地址 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中路59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长兴岛经济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辖区内涉税和缴费业务以及不动产交易、契税业务 \综合厅(二楼) 不动产交易专业厅及社保窗口(一楼)\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50)
电话号码 0411-85281958
办公地址 大连市长兴岛经济区行政服务中心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车购税大厅
职能范围 负责鞍山市城区车辆购置税征收工作,车辆购置税免税、退税,以及车辆购置税相关政策宣传、讲解工作。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11:30 下午13:00—17:00
电话号码 0412-5896058
办公地址 鞍山市千山区达道湾镇建设大道591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职能范围 负责鞍山市城区车辆购置税征收工作,车辆购置税免税、退税,以及车辆购置税相关政策宣传、讲解工作。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11:30 下午13:00—17:00
电话号码 0412-5896058
办公地址 鞍山市千山区达道湾镇建设大道591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职能范围 1、管辖范围: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在鞍山地区企业,以及除鞍钢以外的中省直企业、金融保险业和部分市直企业。 2、所受理业务:信息报告、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退税办理、出口退(免)税、国际税收。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
电话号码 0412-5501711
办公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胜利南路20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铁西区税务局契税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铁西区房屋交易契税征收、契税退税、税法宣传等。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11:30 ;下午13:00-17:30
电话号码 0412-8511330
办公地址 鞍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立山区税务局
职能范围 1、管辖范围:立山区。 2、所受理业务:信息报告、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退税办理、出口退(免)税、国际税收。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电话号码 0412-6811251
办公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胜利北路109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抚顺市顺城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职能范围 负责区级重点税源、外资企业、进出口企业的集中管理、风险应对等工作。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6:30
电话号码 024-58309660
办公地址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中段6-1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负责本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 办税大厅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涉税保险费及非税收入业务、出口退(免)税、国际税收业务、信用评价、税务注销、涉税(费)咨询、涉税信息查询、纳税服务投诉、涉税专业服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1:00-5:00
电话号码 024-42896130;42896940
办公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63号北地办公区10/11/12楼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平山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辖区涉税业务办理 办税大厅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涉税保险费及非税收入业务、出口退(免)税、国际税收业务、信用评价、税务注销、涉税(费)咨询、涉税信息查询、纳税服务投诉、涉税专业服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1:00-5:00
电话号码 024-42896936
办公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63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溪湖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辖区涉税业务办理 办税大厅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涉税保险费及非税收入业务、出口退(免)税、国际税收业务、信用评价、税务注销、涉税(费)咨询、涉税信息查询、纳税服务投诉、涉税专业服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1:00-5:00
电话号码 024-45836930;45833653
办公地址 本溪市溪湖区溪湖西路94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明山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辖区涉税业务办理 办税大厅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涉税保险费及非税收入业务、出口退(免)税、国际税收业务、信用评价、税务注销、涉税(费)咨询、涉税信息查询、纳税服务投诉、涉税专业服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1:00-5:00
电话号码 024-42896222
办公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70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南芬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辖区涉税业务办理 办税大厅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涉税保险费及非税收入业务、出口退(免)税、国际税收业务、信用评价、税务注销、涉税(费)咨询、涉税信息查询、纳税服务投诉、涉税专业服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1:00-4:30
电话号码 024-42388831;42388841
办公地址 本溪市南芬区紫云街7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本溪满族自治县税务局草河口税务所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辖区涉税业务办理 办税大厅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涉税保险费及非税收入业务、出口退(免)税、国际税收业务、信用评价、税务注销、涉税(费)咨询、涉税信息查询、纳税服务投诉、涉税专业服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1:00-5:00
电话号码 024-46163351;46163382
办公地址 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口镇政府路83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本溪满族自治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辖区涉税业务办理 办税大厅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涉税保险费及非税收入业务、出口退(免)税、国际税收业务、信用评价、税务注销、涉税(费)咨询、涉税信息查询、纳税服务投诉、涉税专业服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1:00-5:00
电话号码 024-46822269;46832374
办公地址 本溪县小市镇政府路96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桓仁满族自治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辖区涉税业务办理 办税大厅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涉税保险费及非税收入业务、出口退(免)税、国际税收业务、信用评价、税务注销、涉税(费)咨询、涉税信息查询、纳税服务投诉、涉税专业服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1:00-5:00
电话号码 024-48823866
办公地址 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桓仁镇黄河大街97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丹东市元宝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职能范围 负责全市税收和本辖区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的直接征收和服务工作。管理其他根据需要设置的办税服务网点。 含全职能办税服务厅。。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电话号码 0415-2815624
办公地址 丹东市元宝区锦山大街83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丹东市元宝区税务局金山税务所
职能范围 负责金山镇辖区内纳税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日常检查和服务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辖区内纳税人税收服务和管理的中长期规划以及年度计划;承担纳税人名册管理、数据补充采集、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等事项。 含全职能办税服务厅。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电话号码 0415-4157735
办公地址 丹东市金山镇金山大街640-1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丹东市振兴区税务局福民办公区
职能范围 负责全市税收和本辖区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的直接征收和服务工作。管理其他根据需要设置的办税服务网点。 含全职能办税服务厅。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电话号码 0415-3130030
办公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振四街22号(兴四路与振四街交叉口东北50米)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丹东市振兴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负责全市税收和本辖区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的直接征收和服务工作。管理其他根据需要设置的办税服务网点。 含全职能办税服务厅。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电话号码 0415-3117309
办公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福春街15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丹东市振安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职能范围 负责全市税收和本辖区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的直接征收和服务工作。管理其他根据需要设置的办税服务网点。 含全职能办税服务厅。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电话号码 0415-2255556
办公地址 丹东市振安区经山街112-8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丹东市振安区税务局九连城税务分局
职能范围 负责九连城镇、楼房镇、太平湾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纳税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就近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支持地方发展。 含全职能办税服务厅。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电话号码 0415-4143160
办公地址 丹东市振安区东平大街130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丹东市振安区税务局五龙背分局
职能范围 负责五龙背镇、汤山城镇辖区内纳税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就近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支持地方发展。 含全职能办税服务厅。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电话号码 0415-4101756
办公地址 丹东市振安区五龙背镇站前西街85号5号楼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丹东市振安区税务局同兴税务所
职能范围 负责同兴镇、金矿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纳税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就近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支持地方发展。 含全职能办税服务厅。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电话号码 0415-6135800
办公地址 丹东市振安区同兴镇龙兴街20-23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宽甸满族自治县税务局毛甸子税务分局
职能范围 负责毛甸子镇、青椅山镇、大川头镇辖区内纳税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就近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支持地方发展。 含全职能办税服务厅。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电话号码 0415-5510009
办公地址 宽甸满族自治县毛甸子镇毛山子村鹤大路28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宽甸满族自治县税务局牛毛坞税务分局
职能范围 负责牛毛坞镇、青山沟镇、太平哨镇辖区内纳税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就近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支持地方发展。 含全职能办税服务厅。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电话号码 0415-5810019
办公地址 宽甸满族自治县鹤大路23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宽甸满族自治县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职能范围 负责全市税收和本辖区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的直接征收和服务工作。管理其他根据需要设置的办税服务网点。 含全职能办税服务厅。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电话号码 0415-5123954
办公地址 宽甸满族自治县天华山路323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宽甸满族自治县税务局杨木川税务所
职能范围 负责杨木川镇、虎山镇、古楼子乡辖区内纳税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就近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支持地方发展。 含全职能办税服务厅。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电话号码 0415-5153005
办公地址 宽甸满族自治县杨木川镇杨木川村一组201国道东50米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宽甸满族自治县税务局永甸税务分局
职能范围 负责永甸镇、长甸镇、红石镇辖区内纳税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就近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支持地方发展。 含全职能办税服务厅。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电话号码 0415-5604155
办公地址 宽甸满族自治县永甸镇永甸街219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宽甸满族自治县税务步达远税务分局
职能范围 负责步达远镇、下露河乡、振江镇、大西岔镇辖区内纳税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就近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支持地方发展。 含全职能办税服务厅。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电话号码 0415-5880278
办公地址 宽甸满族自治县步达远镇步达远村十组347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宽甸满族自治县税务局灌水税务分局
职能范围 负责灌水镇、双山子镇、八河川镇辖区内纳税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就近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支持地方发展。 含全职能办税服务厅。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电话号码 0415-5191402
办公地址 宽甸满族自治县灌水镇铁长线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宽甸满族自治县税务局石湖沟税务所
职能范围 负责硼海镇、石湖沟乡辖区内纳税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就近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支持地方发展。 含全职能办税服务厅。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电话号码 0415-5121665
办公地址 宽甸满族自治县石湖沟乡石湖沟村二组(乡政府内)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东港市税务局长山税务所
职能范围 负责长山镇、合隆满族乡、五四农场辖区内纳税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日常检查和服务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辖区内纳税人税收服务和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纳税人名册管理、数据补充采集、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等事项。 含全职能办税服务厅。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电话号码 0415-7811739
办公地址 东港市长山镇新升村6组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东港市税务局前阳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
职能范围 负责前阳经济开发区、前阳镇辖区内纳税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日常检查和服务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辖区内纳税人税收服务和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纳税人名册管理、数据补充采集、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等事项。 含全职能办税服务厅。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电话号码 0415-7162014
办公地址 东港市前阳镇安阳西街14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东港市税务局椅圈税务分局
职能范围 负责椅圈镇、龙王庙镇辖区内纳税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日常检查和服务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辖区内纳税人税收服务和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纳税人名册管理、数据补充采集、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等事项。 含全职能办税服务厅。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电话号码 0415-7822488
办公地址 东港市椅圈镇椅圈大街7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东港市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职能范围 负责全市税收和本辖区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的直接征收和服务工作。管理其他根据需要设置的办税服务网点。 含全职能办税服务厅。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电话号码 0415-7123600
办公地址 东港市东港路127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东港市税务局大孤山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
职能范围 负责大孤山经济开发区、孤山镇、黑沟镇、新农镇、菩萨庙镇、海洋红农场辖区内纳税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日常检查和服务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辖区内纳税人税收服务和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纳税人名册管理、数据补充采集、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等事项。 含全职能办税服务厅。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电话号码 0415-7515751
办公地址 东港市大孤山镇东大街312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东港市税务局黄土坎税务分局
职能范围 负责黄土坎镇、小甸子镇、黄土坎农场辖区内纳税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日常检查和服务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辖区内纳税人税收服务和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纳税人名册管理、数据补充采集、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等事项。 含全职能办税服务厅。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电话号码 0415-7801900
办公地址 东港市黄土坎镇黄土坎村福祥街61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东港市税务局十字街税务分局
职能范围 负责十字街镇、长安镇、示范农场辖区内纳税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日常检查和服务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辖区内纳税人税收服务和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纳税人名册管理、数据补充采集、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等事项。 含全职能办税服务厅。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电话号码 0415-7998437
办公地址 东港市十字街镇十字街村街东组189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凤城市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职能范围 负责全市税收和本辖区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的直接征收和服务工作。管理其他根据需要设置的办税服务网点。 含全职能办税服务厅。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电话号码 0415-8155096
办公地址 凤城市凤凰大街26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凤城市税务局赛马税务所
职能范围 负责赛马镇、弟兄山镇辖区内纳税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日常检查和服务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辖区内纳税人税收服务和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纳税人名册管理、数据补充采集、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等事项。 含全职能办税服务厅。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电话号码 0415-8362212
办公地址 凤城市赛马镇滨河路赛马镇政府右侧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凤城市税务局爱阳税务分局
职能范围 负责爱阳镇、大兴镇辖区内纳税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日常检查和服务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辖区内纳税人税收服务和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纳税人名册管理、数据补充采集、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等事项。 含全职能办税服务厅。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电话号码 0415-8601017
办公地址 凤城市爱阳镇潘家村中街149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凤城市税务局通远堡税务分局
职能范围 负责通远堡镇、刘家河镇辖区内纳税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日常检查和服务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辖区内纳税人税收服务和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纳税人名册管理、数据补充采集、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等事项。 含全职能办税服务厅。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电话号码 0415-8511242
办公地址 凤城市通远堡通远路122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凤城市税务局白旗税务分局
职能范围 负责白旗镇、宝山镇辖区内纳税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日常检查和服务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辖区内纳税人税收服务和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纳税人名册管理、数据补充采集、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等事项。 含全职能办税服务厅。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电话号码 0415-8180135
办公地址 凤城市白旗镇白旗街89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凤城市税务局青城子税务所
职能范围 负责青城子镇、四门子镇辖区内纳税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日常检查和服务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辖区内纳税人税收服务和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纳税人名册管理、数据补充采集、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等事项。 含全职能办税服务厅。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电话号码 0415-8551511
办公地址 凤城市青城子镇中心街257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边境经济合作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职能范围 负责全市税收和本辖区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的直接征收和服务工作。管理其他根据需要设置的办税服务网点。 含全职能办税服务厅。组织开展本局纳税服务(含缴费服务)工作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电话号码 0415-3121148
办公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102-1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北镇市税务局税源管理一股
职能范围 负责全市房地产、建筑安装企业、进出口企业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承担相关纳税人、缴费人的日常征收服务事项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电话号码 0416-6624310
办公地址 辽宁省北镇市北阁路20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办税厅
职能范围 负责全市区内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承担车辆购置税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承担车辆购置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对核定各类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提出建议;管理车辆购置税票证。负责与房地产一体化相关的税收业务及纳税服务工作;负责自然人类和法人类房地产契税征收、契税减免、退税及不征收业务,以及自然人类转让房屋的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征收工作。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电话号码 0417-6658651
办公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南宁街南宁里1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职能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坐落在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81号,于2018年9月30日正式挂牌成立,现有正式干部职工93人,平均年龄47岁,按规定的工作职责,既承担市本级税费收入日常征收管理工作,又不但具有基层全职能局的征管职能,还有代表市局行使企业的管理与服务职能和对其他县区局的大企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的职能。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5:30)
电话号码 0427-2380718
办公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81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辽东湾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辽东湾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为正股级单位,主要负责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直接征收和服务工作。作为办税服务综合性窗口单位,第一税务所全体干部职工始终坚持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着力打造“星级办税服务厅”,积极创建“青年文明号”,时刻以“纳税人满意”为标准全力做好各项工作。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电话号码 0427-2382778
办公地址 盘锦辽东湾新区直方街北,庆誉路东101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凌源市第一税务分局(办税厅)
职能范围 主要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直接征收和服务工作。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费)事项;领取、使用、保管各种完税凭证;录入车辆纳税信息;解释和宣传车辆购置税相关法律、法规;验车、核对车辆的配置情况,对车辆进行拍照,核对申报材料;打印缴税凭证和退税凭证;上报各种报表;核对、装订、保管车购税档案;下载涉税文件及资料。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电话号码 0421-6883628
办公地址 凌源市凌河大街21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沙河口区税务局连胜街办公区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的税务登记、报验登记、税种登记、资格认(核)定、申报方式确认;负责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和发票管理工作;负责金税发行、报税稽核、数据比对;负责各种事项备案管理、文书资料管理工作;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受理行政许可、纳税咨询等工作。
上班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电话号码 0411-12366
办公地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连胜街135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金州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的税务登记、报验登记、税种登记、资格认(核)定、申报方式确认;负责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和发票管理工作;负责金税发行、报税稽核、数据比对;负责各种事项备案管理、文书资料管理工作;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受理行政许可、纳税咨询等工作。
上班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电话号码 0411-12366
办公地址 大连市金州区五一路8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旅顺口区税务局新城大街办税服务区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的税务登记、报验登记、税种登记、资格认(核)定、申报方式确认;负责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和发票管理工作;负责金税发行、报税稽核、数据比对;负责各种事项备案管理、文书资料管理工作;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受理行政许可、纳税咨询等工作。
上班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电话号码 0411-12366
办公地址 大连市旅顺口区新城大街7-1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西岗区税务局新开路办公区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的税务登记、报验登记、税种登记、资格认(核)定、申报方式确认;负责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和发票管理工作;负责金税发行、报税稽核、数据比对;负责各种事项备案管理、文书资料管理工作;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受理行政许可、纳税咨询等工作。
上班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电话号码 0411-12366
办公地址 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137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税务局爱贤街办公区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的税务登记、报验登记、税种登记、资格认(核)定、申报方式确认;负责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和发票管理工作;负责金税发行、报税稽核、数据比对;负责各种事项备案管理、文书资料管理工作;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受理行政许可、纳税咨询等工作。
上班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电话号码 0411-12366
办公地址 大连市高新园区七贤岭爱贤街8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普兰店区税务局古城路办公区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的税务登记、报验登记、税种登记、资格认(核)定、申报方式确认;负责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和发票管理工作;负责金税发行、报税稽核、数据比对;负责各种事项备案管理、文书资料管理工作;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受理行政许可、纳税咨询等工作。
上班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电话号码 0411-12366
办公地址 大连市普兰店区古城路26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瓦房店市税务局大宽街办公区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的税务登记、报验登记、税种登记、资格认(核)定、申报方式确认;负责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和发票管理工作;负责金税发行、报税稽核、数据比对;负责各种事项备案管理、文书资料管理工作;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受理行政许可、纳税咨询等工作。
上班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电话号码 0411-12366
办公地址 瓦房店市大宽街二段131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甘井子区税务局山东路办公区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的税务登记、报验登记、税种登记、资格认(核)定、申报方式确认;负责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和发票管理工作;负责金税发行、报税稽核、数据比对;负责各种事项备案管理、文书资料管理工作;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受理行政许可、纳税咨询等工作。
上班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电话号码 0411-12366
办公地址 大连市甘井子区山东路256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中山区税务局鲁迅路办公区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的税务登记、报验登记、税种登记、资格认(核)定、申报方式确认;负责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和发票管理工作;负责金税发行、报税稽核、数据比对;负责各种事项备案管理、文书资料管理工作;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受理行政许可、纳税咨询等工作。
上班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电话号码 0411-12366
办公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3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金马路办公区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的税务登记、报验登记、税种登记、资格认(核)定、申报方式确认;负责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和发票管理工作;负责金税发行、报税稽核、数据比对;负责各种事项备案管理、文书资料管理工作;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受理行政许可、纳税咨询等工作。
上班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电话号码 0411-12366
办公地址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路286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抚顺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房地产股房地产一体化大厅
职能范围 负责组织实施房地产一体化相关的税收业务综合性税收政策指导与管理;负责相关税种具体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指导相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相关税种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6:30
电话号码 024-52680223
办公地址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新城东路39-1号楼二楼(汇银东第南门抚顺银行东侧)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大厅)
职能范围 辖区涉税业务办理 办税大厅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涉税保险费及非税收入业务、出口退(免)税、国际税收业务、信用评价、税务注销、涉税(费)咨询、涉税信息查询、纳税服务投诉、涉税专业服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1:00-4:30
电话号码 024-45858613;45858617
办公地址 本溪市溪湖区石桥子金桥路98栋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职能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负责组织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承担车辆购置税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工作;承担车辆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对核定各类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提出建议;管理车辆购置税票证。负责与房地产一体化相关的税收业务及纳税服务工作;负责房地产契税收、契税减免、退税及不征收业务,以及自然人类转让房屋的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征收工作。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电话号码 0417-6658651
办公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南通街南通里12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朝阳市税务局
职能范围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税收、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开展收入预测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组织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征收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国际税收、进出口税收管理、税务稽查、发票管理、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完成省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电话号码 0421-8891020
办公地址 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四段39号

瓦房店出口退税申请流程

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
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
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瓦房店出口退税条件

(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瓦房店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之所以必须具备这一条件,是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原则。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对在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给予退(免)税。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瓦房店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赠的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故按照现行规定不能退(免)税。
(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按照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是已收外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
国家规定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必须要同时具备以上4个条件。瓦房店生产企业(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下同)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增加一个条件,即申请退(免)税的货物必须是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才能办理退(免)税。

瓦房店申请出口退税资料

1、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一式5份);
2、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3、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4、出口商品销售发票;
5、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
6、出口退税货物进货凭证申报明细表;
7、出口退税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
8、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结果通知书及清单;

瓦房店出口退税范围

(一)下列企业出口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货物可办理出口退(免)税,除另有规定外,给予免税并退税:

l、有出口经营权的内(外)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2、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后直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
3、生产企业(无进出口权)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4、保税区内企业从区外有进出口权的企业购进直接出口或加工后再出口的货物;
5、下列特定企业(不限于是否有出口经营权)出口的货物;
(1)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
(2)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
(3)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
(4)企业在瓦房店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
(5)援外企业利用中国政府的援外优惠贷款和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方式下出口的货物;
(6)外商投资企业特定投资项目采购的部分国产设备;
(7)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国外政府贷款,采用国际招标方式,由国内企业中标销售的机电产品;
(8)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企业的出境设备、原材料及散件;
(9)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外交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官员购买的中国产物品。
以上“出口”是指报关离境,退(免)税是指退(免)增值税、消费税,对无进出口权的商贸公司,借权、挂靠企业不予退(免)税。上述“除另有规定外”是指出口的货物属于税法列举规定的免税货物或限制、禁止出口的货物。

(二)一般退免税货物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2、必须报关离境,对出口到出口加工区货物也视同报关离境;
3、必须在财务上做销售;
4、必须收汇并已核销。

(三)下列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1、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即原材料进口免税,加工自制的货物出口不退税;
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内销免税,出口也免税;
3、出口卷烟:有出口卷烟,在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环节不办理退税。其他非计划内出口的卷烟照章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一律不退税;
4、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工厂生产或军需部门调拨的货物免税。
5、国家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中享受免税的货物,如饲料、农药等货物出口不予退税。
6、一般物资援助项下实行实报实销结算的援外出口货物;

(四)下列企业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外,给予免税,但不予退税

1、属于生产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2、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货物出口,免税但不予退税。但对下列出口货物考虑其占出口比重较大及其生产、采购的特殊因素,特准退税:
抽纱、工艺品、香料油、山货、草柳竹藤制品、渔网渔具、松香、五倍子、生漆、鬃尾、山羊板皮、纸制品。
3、外贸企业直接购进国家规定的免税货物(包括免税农产品)出口的,免税但不予退税。
4、外贸企业自非生产企业、非市县外贸企业、非农业产品收购单位、非基层供销社和非成机电设备供应公司收购出口的货物。

(五)除经批准属于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以外,下列出口货物不免税也不退税:

1、一般物资援助项下实行承包结算制的援外出口货物;
2、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包括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电解铜除外)白金等;
3、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非自产货物。
国家规定不予退税的出口货物,应按照出口货物取得的销售收入征收增值税。

(六)贸易方式与出口退(免)税

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的贸易方式主要有一般贸易、进料加工、易货贸易、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样加工)补偿贸易(现已取消),对一般贸易、进料加工、易货贸易、补偿贸易可以按规定办理退(免)税,易货贸易与补偿贸易与一般贸易计算方式一致;来料加工免税。有出口经营权的瓦房店内(外)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后直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等,可以申报出口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