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税务登记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它的意义在于:有利于枣庄税务机关了解纳税人的基本情况,掌握税源,加强征收与管理,防止漏管漏征,建立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正常的工作联系,强化税收政策和法规的宣传,增强纳税意识等。
税务登记的种类分为设立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三种。
国家税务总局枣庄税务局,收录了枣庄各税务分局能代办税务登记,个体工商户登记的税局电话号码,上班时间,职能以及办公地址信息大全,目前总共收录了16个枣庄能税务登记和管理的税务局服务厅分局信息。
你可以参考枣庄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指南: http://www.gongjiao160.com/shuiwu/ws_shandong_zaozhuang.html 找到枣庄电子税务局进行更详细税务登记相关知识学习和最新动态,或者致电全国统一税局电话 12336 进行税务咨询,当找不到当前服务大厅分局的话这个电话号码是万能的,或者用当前地区 0632-12366 询问。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市中区办税厅(兴华东路) |
职能范围 | 市中区辖区内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办理、税务变更及注销、发票领用业务、发票业务、申报征收业务、资格认定业务、审批备案事项、涉税证明业务等涉税事项。办理全市通办业务,全省通办业务 |
上班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
电话号码 | 0632-3310325 |
办公地址 | 枣庄市市中区兴华东路11号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市中区办税厅(兴华西路) |
职能范围 | 市中区辖区内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办理、税务变更及注销、发票领用业务、申报征收业务、资格认定业务、审批备案事项、涉税证明业务等涉税事项。办理全市通办业务,全省通办业务。 |
上班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
电话号码 | 0632-3318914 |
办公地址 | 枣庄市市中区兴华西路9号(马庄市场)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薛城区办税厅 |
职能范围 | 办理薛城区辖区内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办理、税务变更及注销、发票领用业务、申报征收业务、资格认定业务、审批备案事项、涉税证明业务等涉税事项。 |
上班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
电话号码 | 0632-4412366 |
办公地址 | 枣庄市薛城区中和路666号(财税综合服务中心)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峄城区办税厅(驻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 |
职能范围 | 办理峄城区境内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办理、税务变更及注销、发票领用业务、发票业务、申报征收业务、资格认定业务、审批备案事项、涉税证明业务等涉税事项,全市及全省通办业务。 |
上班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
电话号码 | 0632-7711954 |
办公地址 | 枣庄市峄城区坛山路东首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台儿庄区办税厅 |
职能范围 | 台儿庄区税务登记证件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及注销、发票领用业务、发票业务、申报征收业务、资格认定业务、审批备案事项、涉税证明业务。 |
上班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
电话号码 | 0632-6636260 |
办公地址 | 枣庄市台儿庄区金光路137号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台儿庄区办税厅(驻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 |
职能范围 | 办理台儿庄区辖区内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办理、税务变更及注销、资格认定业务、审批备案事项、涉税证明业务等涉税事项。 |
上班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
电话号码 | 0632-6636208 |
办公地址 | 枣庄市台儿庄区兴中路建设银行一楼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台儿庄区泥沟办税服务厅 |
职能范围 | 办理台儿庄区辖区内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办理、税务变更及注销、发票领用业务、申报征收业务、资格认定业务、审批备案事项、涉税证明业务等涉税事项。 |
上班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
电话号码 | 0632-6511809 |
办公地址 | 枣庄市台儿庄区运河大道3789号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台儿庄区涧头集办税服务厅 |
职能范围 | 办理台儿庄区辖区内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办理、税务变更及注销、发票领用业务、申报征收业务、资格认定业务、审批备案事项、涉税证明业务等涉税事项。 |
上班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
电话号码 | 0632-6757137 |
办公地址 | 枣庄市台儿庄区涧头集镇政府东南(台利路)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山亭区办税厅(驻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 |
职能范围 | 山亭区税务登记证件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及注销、车辆购置税业务、发票领用业务、发票业务、申报征收业务、资格认定业务、审批备案事项、涉税证明业务等。 |
上班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
电话号码 | 0632-8822650 |
办公地址 | 枣庄市山亭区府前东路6号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山亭区北庄办税厅 |
职能范围 | 山亭区税务登记证件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及注销、发票领用业务、发票业务、申报征收业务、资格认定业务、审批备案事项、涉税证明业务等。 |
上班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
电话号码 | 0632-8911166 |
办公地址 | 枣庄市山亭区北庄镇驻地伊人路北侧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山亭区西集办税厅 |
职能范围 | 山亭区税务登记证件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及注销、发票领用业务、发票业务、申报征收业务、资格认定业务、审批备案事项、涉税证明业务等。 |
上班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
电话号码 | 0632-8519605 |
办公地址 | 枣庄市山亭区西集镇枣滕路(镇政府对面)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山亭区城头办税厅 |
职能范围 | 山亭区税务登记证件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及注销、发票领用业务、发票业务、申报征收业务、资格认定业务、审批备案事项、涉税证明业务等。 |
上班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
电话号码 | 0632-8788839 |
办公地址 | 枣庄市山亭区木娄路城头镇驻地镇政府对面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山亭区办税厅 |
职能范围 | 山亭区税务登记证件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及注销、进出口税收业务、发票领用业务、发票业务、申报征收业务、资格认定业务、审批备案事项、涉税证明业务等 |
上班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
电话号码 | 0632-8877642 |
办公地址 | 枣庄市山亭区北京路519号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滕州市办税厅(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
职能范围 | 滕州辖区内税务登记证件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及注销、发票领用业务、发票业务、申报征收业务、资格认定业务、审批备案事项、涉税证明业务、耕税契税征收等 |
上班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
电话号码 | 0632-5665500 |
办公地址 | 枣庄市滕州市北辛中路2006号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滕州市办税厅 |
职能范围 | 滕州市辖区内税务登记证件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及注销、发票领用业务、发票业务、申报征收业务、资格认定业务、审批备案事项、涉税证明业务等 |
上班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
电话号码 | 0632-5510111 |
办公地址 | 枣庄市滕州市善国路与北辛路交界处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高新区办税厅 |
职能范围 | 高新区税务登记证件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及注销、发票领用业务、发票业务、申报征收业务、资格认定业务、审批备案事项、涉税证明业务、全市通办业务,全省通办业务 |
上班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
电话号码 | 0632-8693751 |
办公地址 | 枣庄市薛城区光明大道2155号 |
枣庄税务登记变更
枣庄税务登记变更表的内容主要包括枣庄纳税人名称、变更项目、变更前内容、变更后内容、上缴的证件情况。
枣庄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1.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
2.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但经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的;
3.纳税人被枣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
4.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
5.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项目完工、离开中国的;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驻在期届满、提前终止业务活动的;
7.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经确认终止居民身份的。该事项不适用实施“一照一码”的纳税人。
8. 枣庄国地税实行协同办理注销登记的,一方税务机关在为纳税人办结注销登记手续后,应通过双方信息共享渠道,及时将信息传递至另一方。另一方根据接收到的信息及纳税人的申请,及时为纳税人办理注销登记。
枣庄注销税务登记必须提供《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以及下面这些资料条件和文件:
1.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需提供:《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2.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需提供:《临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3.已发放过发票领用簿的纳税人 ,需提供:发票领用簿。
4.除税务登记证外其他税务证件的纳税人,需提供:其他税务证件。
5.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出的吊销营业执照决定及其复印件。
6.枣庄单位纳税人,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及其复印件。
7.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或提供劳务且项目完工的,需提供: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及其复印件。
8.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注销时需要清算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
9.纳税人存在未使用完的发票或未验旧的已使用发票的,需提供:未验旧、未使用的发票。
10.使用枣庄增值税税控系统的增值税纳税人,需提供:金税盘、税控盘和报税盘,或者金税卡和IC卡。
11.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需提供:住所、经营地点变动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枣庄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
枣庄个体工商户要办理税务登记,需要首先取得营业执照,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带着身份证到枣庄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填表就可以,很简单。枣庄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的工本费一般为20,请参考当地税局价格,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的费用,但有的地方也是存在特殊情况的。你在进行税务登记的时候,是可以要求开具发票的,另外,如果你的年销售额超过了80万,税务局就可以认定你为一般纳税人,相关税率会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