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范围 | 可受理东方市区域内信息报告类、发票办理类、申报纳税类、优惠办理类、证明办理类、国际税收类、清税注销类等一般业务事项;可受理存量房(二手房)交易、土地使用权交易、社保费缴纳和车购税业务等特殊业务事项。设有自助办税服务厅,提供自助发票领用、发票验旧、发票、纳税申报和信息查询等服务。 |
上班时间 |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
电话号码 | 0898-25584414;0898-38967370;0898-38969855 |
办公地址 | 东方市八所镇东方大道南6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