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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纳税申报办理税局大全


烟台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烟台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烟台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和税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包括: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项目、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等。

国家税务总局烟台税务局,收录了烟台各税务分局能代办纳税申报的税局电话号码,上班时间,职能以及办公地址信息大全,目前总共收录了26个烟台能纳税申报的税务局服务厅分局信息。

你可以参考烟台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指南: http://www.gongjiao160.com/shuiwu/ws_shandong_yantai.html 找到烟台网上纳税申报系统进行更详细纳税申报相关知识学习和最新动态,或者致电全国统一税局电话 12336 进行税务咨询,当找不到当前服务大厅分局的话这个电话号码是万能的,或者用当前地区 0535-12366 询问。

烟台纳税申报分局详细数据列表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福山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办理福山区管辖区内纳税人发起的涉税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 上午08:30—11:50下午14:00—17:30(5月1日至10月31日)13:30—17:00(11月1日至4月30日)
电话号码 0535-6365235
办公地址 烟台市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牟平区政务服务中心税务局不动产交易税收窗口
职能范围 不动产交易税收
上班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11月1日至4月30日) 14:00-17:00(5月1日至10月31日)
电话号码 0535-3397683
办公地址 烟台市牟平区正阳路368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牟平区政务服务中心税务局车购税窗口
职能范围 车辆购置税征收
上班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5月1日至10月31日) 13:30-16:30(11月1日至4月30日)
电话号码 0535-3397671
办公地址 烟台市牟平区正阳路368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牟平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办理除车辆购置税、不动产交易税收业务外,纳税人发起的涉税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5月1日至10月31日) 13:30-16:30(11月1日至4月30日)
电话号码 0535-4217030
办公地址 烟台市牟平区正阳路368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烟台保税港区税务局交运检测站办税延伸点
职能范围 办理保税港范围内税务登记(注销登记除外)、车辆购置税业务、车船税业务、申报征收业务、资格认定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5月1日至10月31日) 13:30-17:00(11月1日至4月31日)
电话号码 0535-6680336
办公地址 烟台市芝罘区幸福南路附10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龙口市税务局经济开发区延伸点
职能范围 龙口市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辖区内除车购税之外纳税人发起的所有涉税业务
上班时间 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5月1日至10月31日)13:30—17:00(11月1日至4月30日)
电话号码 0535-8830876
办公地址 龙口市经济开发区振兴南路1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龙口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
职能范围 管辖龙口市范围内除车购税之外纳税人发起的所有涉税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5月1日至10月31日)13:30—17:00(11月1日至4月30日)
电话号码 0535-8733227
办公地址 龙口市文化广场政务服务中心2楼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龙口市税务局北马延伸点
职能范围 北马税务分局辖区内除车购税之外纳税人发起的所有涉税业务
上班时间 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5月1日至10月31日)13:30—17:00(11月1日至4月30日)
电话号码 0535-8911270
办公地址 龙口市北马镇花园路3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龙口市税务局新嘉延伸点
职能范围 新嘉税务分局辖区内除车购税之外纳税人发起的所有涉税业务
上班时间 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5月1日至10月31日)13:30—17:00(11月1日至4月30日))
电话号码 0535-8558676
办公地址 龙口市新嘉街道办事处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龙口市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延伸点
职能范围 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辖区内除车购税之外纳税人发起的所有涉税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5月1日至10月31日)13:30—17:00(11月1日至4月30日)
电话号码 0535-8641129
办公地址 龙口市芦头镇芦头村北首路东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龙口市税务局龙港经济开发区延伸点
职能范围 龙口市龙港税务分局辖区内除车购税之外纳税人发起的所有涉税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5月1日至10月31日)13:30—17:00(11月1日至4月30日)
电话号码 0535-8813372
办公地址 龙口市龙港开发区龙中路1432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龙口市税务局诸由延伸点
职能范围 诸由观税务所辖区内除车购税之外纳税人发起的所有涉税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5月1日至10月31日)13:30—17:00(11月1日至4月30日)
电话号码 0535-8561439
办公地址 龙口市诸由观镇长恒路1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龙口市税务局石良延伸点
职能范围 石良税务分局辖区内除车购税之外纳税人发起的所有涉税业务
上班时间 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5月1日至10月31日)13:30—17:00(11月1日至4月30日)
电话号码 0535-8762058
办公地址 龙口市石良镇安顺路6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龙口市税务局东江延伸点
职能范围 龙口市东江税务分局辖区内除车购税之外纳税人发起的所有涉税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5月1日至10月31日)13:30—17:00(11月1日至4月30日)
电话号码 0535-8617722
办公地址 龙口市通海路301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莱阳市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办税延伸点
职能范围 办理莱阳市辖区内的纳税人的国产车辆购置税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5月1日至10月31日)13:30—17:00(11月1日至4月30日)
电话号码 0535-7602801
办公地址 莱阳市龙门西路623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莱州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办理依纳税人申请的所有涉税业务(不含出口退税),办理社保费的征收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14:00—17:30(10月1日至4月30日)
电话号码 0535-2217028;0535-2212111
办公地址 莱州市为民街598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蓬莱市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办税延伸点
职能范围 办理蓬莱市辖区内的纳税人的国产车辆购置税业务等涉税事项
上班时间 工作日 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电话号码 0535-5720906
办公地址 蓬莱市南河路209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招远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办理招远市辖区内除车辆购置税以外的所有涉税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 上午08:00-11:30 下午14:00-17:30
电话号码 0535-8079351
办公地址 烟台市招远市温泉路111号(招远市政务中心二楼)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招远市税务局车辆管理所车辆购置税办税延伸点
职能范围 办理招远市辖区内的纳税人的国产车辆购置税业务等涉税事项
上班时间 工作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
电话号码 0535-8214685
办公地址 招远市玲珑路166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栖霞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办理栖霞市除车辆购置税,纳税人发起的涉税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10月1日至4月30日) 14:00-17:30(5月1日至9月30日)
电话号码 0535-3379360
办公地址 栖霞市腾飞路与龙凤西路交叉口西100米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栖霞市税务局桃村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办理除车辆购置税业务外,纳税人发起的涉税业务。
上班时间 8:00-11:30 下午:14:00-17:00(10月1日至4月30日) 14:00-17:30(5月1日至9月30日)
电话号码 0535-5481109
办公地址 栖霞市桃村镇北京路与昆明路交叉口西北200米一楼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栖霞市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厅
职能范围 办理栖霞市辖区内纳税人发起的车辆购置税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00(11月1日至4月30日) 14:00-17:30(5月1日至10月31日)
电话号码 0535-5233993
办公地址 栖霞市民生路中医院西亚东汽车城院内2楼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海阳市税务局车辆管理所车辆购置税受托缴纳点
职能范围 办理海阳市辖区的纳税人的国产车辆购置税业务等涉税事项
上班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11月1日至4月30日) 14:00-17:30(5月1日至10月31日)
电话号码 0535-3232507
办公地址 海阳市北京路56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办理高新技术业开发区除车辆购置税外,纳税人发起的涉税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 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5月1日至10月31日) 13:30—17:00(11月1日至4月30日)
电话号码 0535-6922089
办公地址 烟台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政务中心二楼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办理烟台开发区除车辆购置税外,纳税人发起的涉税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 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5月1日-10月31日)13:30—17:00(11月1日-4月30日)
电话号码 0535-6107775;0535-6113257
办公地址 烟台开发区金沙江路83号开发区党群服务中心B座
分局名称 烟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莱山分中心税收窗口
职能范围 不动产交易税收
上班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11月1日至4月30日) 14:00-17:30(5月1日至10月31日)
电话号码 0535-6889035
办公地址 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2号

烟台公司纳税申报

一、 烟台公司纳税申报登记
1、纳税登记通俗来讲,就是纳税人在去税局登记报道;
2、法律规定,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天之内,带上相关证件和材料去税局办理纳税申报;
3、税局收到企业的相关材料后自申报日起30天之内审核并发给单位企业纳税申报证。
二、确定 烟台公司的纳税标准以及征收方式
税务认定就是确认纳税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确认企业征收税款的方式是什么,是查账征收、核定征收还是代扣代缴等,这些都是单位和税局共同决定的。
三、公司购买发票和税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已经核税的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购买税控盘零购发票,依据公司业务开具发票了。
四、报税的方式一般分两种
上门申报和网上申报:
1、上门申报也叫直接报税,非常常见的就是企业外派财务携带相关材料亲自到税务部门去填报各项税单,然后缴纳税款。
2、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公司适用网上申报的方式,通过进入网上办税服务厅后填写企业相关纳税信息,报送税款,按时扣款即可。
税务报税相关推荐
烟台一般纳税人报税流程: http://www.gongjiao160.com/yb_shandong_yantai.html
烟台小规模纳税人如何报税: http://www.gongjiao160.com/xiao_shandong_yantai.html
五、完税证明资料
在 烟台企业成功纳税以后,在税务大厅可以收到完税凭证,网上报税可以去税务机关按照有关要求提取完税证明。

烟台纳税人状态查询网址

烟台纳税人状态查询: http://shandong.chinatax.gov.cn/col/col929/index.html#
烟台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 http://shandong.chinatax.gov.cn/col/col929/index.html#

烟台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材料有哪些

1、 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
2、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3、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
4、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5、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6、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包括: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项目,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应退税项目及税额、应减免税项目及税额,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延期缴纳税款、欠税、滞纳金等;
7、扣缴义务人办理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时,应当如实填写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并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合法凭证以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8、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烟台违反纳税申报规定的法律责任

(一)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或者扣缴义务人、代征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国家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由国家烟台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一般纳税人不按规定申报并核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的,除按前款规定处罚外,在一定期限内取消进项税额抵扣资格和专用发票使用权,其应纳增值税,一律按销售额和规定的税计算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