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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纳税申报办理税局大全


长治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长治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长治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和税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包括: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项目、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等。

国家税务总局长治税务局,收录了长治各税务分局能代办纳税申报的税局电话号码,上班时间,职能以及办公地址信息大全,目前总共收录了14个长治能纳税申报的税务局服务厅分局信息。

你可以参考长治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指南: http://www.gongjiao160.com/shuiwu/ws_shanxi_zhangzhi.html 找到长治网上纳税申报系统进行更详细纳税申报相关知识学习和最新动态,或者致电全国统一税局电话 12336 进行税务咨询,当找不到当前服务大厅分局的话这个电话号码是万能的,或者用当前地区 0355-12366 询问。

长治纳税申报分局详细数据列表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城区新营街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主要负责长治市城区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工作。
上班时间 工作日(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电话号码 0355-5863889
办公地址 长治市城区新营街297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上党区英雄南路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主要负责上党区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工作。
上班时间 工作日(冬季: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 夏季: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
电话号码 0355-8096501
办公地址 长治市长治县黎都东街与英雄南路交叉口东北角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襄垣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主要负责襄垣县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工作。
上班时间 工作日(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电话号码 0355-3332590;0355-3332587
办公地址 长治市襄垣县迎宾东街66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屯留区羿神西大街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主要负责屯留区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工作
上班时间 工作日(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
电话号码 0355-7521399
办公地址 长治市屯留区羿神西大街6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平顺县兴华街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主要负责平顺县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工作。
上班时间 工作日(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电话号码 0355-5621818
办公地址 长治市平顺县青羊镇兴华街2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黎城县鼓楼街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主要负责黎城县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工作
上班时间 工作日(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电话号码 0355-6561661
办公地址 长治市黎城县鼓楼街206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黎城县桥北路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主要负责黎城县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工作
上班时间 工作日(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电话号码 0355-6666551
办公地址 长治市黎城县桥北路110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壶关县坛上村民政局西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主要负责壶关县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工作
上班时间 工作日(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电话号码 0355-5611885
办公地址 壶关县民政局西100米(225省道)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长子县东大街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主要负责长子县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工作
上班时间 工作日(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电话号码 0355-8329805
办公地址 长治市长子县东大街367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武乡县太行街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主要负责武乡县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工作。
上班时间 工作日(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电话号码 0355-5651836
办公地址 长治市武乡县太行街245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沁县沁州北路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主要负责沁县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工作。
上班时间 工作日(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电话号码 0355-5655803;0355-5655815
办公地址 长治市沁县沁州北路69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沁源县桥西街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主要负责沁源县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工作
上班时间 工作日(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电话号码 0355-5641801
办公地址 长治市沁源县沁河镇桥西街27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潞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主要负责潞城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工作
上班时间 工作日(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电话号码 0355-5681505
办公地址 长治市潞城区南华西街501号
分局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太行西街办税服务厅
职能范围 主要负责长治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工作及不动产交易涉税事项(同城通办),除车购税业务。
上班时间 工作日(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电话号码 0355-2084464
办公地址 长治市太行西街406号

长治公司纳税申报

一、 长治公司纳税申报登记
1、纳税登记通俗来讲,就是纳税人在去税局登记报道;
2、法律规定,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天之内,带上相关证件和材料去税局办理纳税申报;
3、税局收到企业的相关材料后自申报日起30天之内审核并发给单位企业纳税申报证。
二、确定 长治公司的纳税标准以及征收方式
税务认定就是确认纳税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确认企业征收税款的方式是什么,是查账征收、核定征收还是代扣代缴等,这些都是单位和税局共同决定的。
三、公司购买发票和税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已经核税的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购买税控盘零购发票,依据公司业务开具发票了。
四、报税的方式一般分两种
上门申报和网上申报:
1、上门申报也叫直接报税,非常常见的就是企业外派财务携带相关材料亲自到税务部门去填报各项税单,然后缴纳税款。
2、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公司适用网上申报的方式,通过进入网上办税服务厅后填写企业相关纳税信息,报送税款,按时扣款即可。
税务报税相关推荐
长治一般纳税人报税流程: http://www.gongjiao160.com/yb_shanxi_zhangzhi.html
长治小规模纳税人如何报税: http://www.gongjiao160.com/xiao_shanxi_zhangzhi.html
五、完税证明资料
在 长治企业成功纳税以后,在税务大厅可以收到完税凭证,网上报税可以去税务机关按照有关要求提取完税证明。

长治纳税人状态查询网址

长治纳税人状态查询: https://etax.shanxi.chinatax.gov.cn/gzfw/nsrzt
长治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 https://etax.shanxi.chinatax.gov.cn/gzfw/nsrzg

长治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材料有哪些

1、 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
2、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3、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
4、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5、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6、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包括: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项目,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应退税项目及税额、应减免税项目及税额,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延期缴纳税款、欠税、滞纳金等;
7、扣缴义务人办理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时,应当如实填写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并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合法凭证以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8、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长治违反纳税申报规定的法律责任

(一)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或者扣缴义务人、代征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国家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由国家长治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一般纳税人不按规定申报并核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的,除按前款规定处罚外,在一定期限内取消进项税额抵扣资格和专用发票使用权,其应纳增值税,一律按销售额和规定的税计算征税。